各盟市法学会、自治区政法单位、自治区高等院校、自治区法学会各直属专业研究会及人民团体、相关单位:
由中国法学会指导,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共同主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承办的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拟于2024年8月在新疆兵团石河子市举行。现就本届论坛征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及分论题
(一)主题
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西部新篇章贡献法治力量
(二)分论题
1.“一带一路”建设与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研究
2.优化西部地区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研究
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边疆治理现代化研究
4.生态文明建设与西部地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创新研究
5.西部地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研究
6.西部地区乡村振兴的法治文化建设与传播研究
7.西部地区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对策研究
8.西部地区历史文化立法保护研究
9.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保障研究
二、论文体例
(一)在论文首页左上角标注“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字样。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西部法治论坛征文+作者+论文标题。
(二)单篇论文字数5000-10000字,需同时一并提交3000字以内提炼核心观点的摘要。
(三)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应标注作者姓名,并在首页页脚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等)。
(四)正文采用Word或WPS文本,正文前要有300字以内的论文摘要和3至5个“关键词”;文章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加黑,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采用宋体五号;注释采用脚注“①、②、③……”,全文连续注码;文中各级标题按“一、(一)1.(1)……”规则排列,其中“一、(一)”标题分别采用黑体小四号、楷体小四号加黑;参考文献置于文末,以[1]、[2]、[3]……标注。
(五)如不同意论文获奖后由中国法学会结集出版,需在首页右上方明确标注“不公开出版”,否则,视为同意。
三、征文要求
(一)方向正确。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结合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地方法治建设实际,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应用价值。
(二)紧扣主题。论文撰写围绕论坛主题及分论题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题目可自拟。凡偏离论坛主题的论文一律不予采用。
(三)坚持原创。杜绝抄袭、拼凑等不良行为,不提倡从理论到理论、论证与实际脱节的论文。杜绝“一稿多投”、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以个人名义投稿的论文,每篇论文联合署名作者不超过4个。作者对提交的论文要进行“学术不端检索”,“查重率”要控制在25%以内。
(四)截稿日期。征文截至2024年6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各盟市法学会、自治区法学会各直属专业研究会请于6月15日前将征集论文、核心观点摘要及《论坛征集论文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报送至自治区法学会学术研究处。全国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论文征集由自治区法学会负责。
四、论文评选
(一)评选流程
论文评选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设初评和终评两道程序。由自治区法学会组织专家对征集的论文进行初评,并按照征集论文总数15%的比例推荐报送优秀论文,由中国法学会进行终评。
(二)奖项设置
本届论坛获奖论文设一、二、三等奖, 由中国法学会论坛终评委员会终评确定。原则上一个作者在一个论坛中只能有一篇论文获奖。根据论文征集组织工作及获奖情况,评选出2个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
参评论文在评选或公示期间,作者被举报存在学术不端等违规违纪行为并查证属实的,经论坛终评委员会同意,取消其参评资格或获奖资格。
(三)奖励方式
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由论坛组委会对获奖论文作者和优秀组织奖单位颁发加盖论坛组委会印章的表彰决定和获奖证书。
五、论文成果转化
(一)认真梳理总结论坛重要问题,提炼出对区域法治建设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对策建议,形成《要报》《简报》等报中国法学会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及相关部门。研究成果获地方领导机关肯定和采用的,要及时反馈自治区法学会。
(二)自治区法学会通过主流媒体、法学会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对论坛活动及成果进行宣传报道。
(三)中国法学会将汇总七大区域法治论坛获得一、二等奖的论文结集公开出版。
联 系 人:李 譞 苏浩波
联系电话:0471-3946561、6296356(传真)
电子邮箱:nmgfxhxs@163.com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与北二环交汇处西400米路北(邮政编码:010051)
附件: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征集论文情况统计表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