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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理论中心组举行2021年第3次集体学习和专题研讨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内蒙古政法    编辑:办公室    浏览量:

            4月22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理论中心组举行2021年第3次集体学习,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少春主持,并带领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和在福建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了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工作要求。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钢,副书记韩彧、庞辉,副厅长级领导张波围绕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历史进行了专题研讨,自治区党史学习教育第三巡回指导组到会指导。


      林少春就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落实自治区党委部署、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作讲话。林少春强调,要把学史明理贯穿始终,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以上率下;要把学党史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准确把握“三个深刻领悟”基本要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利益为己任,对党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做到“四个铁一般”,筑牢政治忠诚之基,锻造内蒙古政法铁军。


      自治区党史学习教育第三巡回指导组组长巴树恒从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专题学习氛围浓厚、学用结合成效显著等方面对自治区政法委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巴树恒强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要严把学习内容关、进度关、质量关,继续做到规定动作不漏项、不走样,结合政法工作实际,把党史学习教育与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结合起来,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始终,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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