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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暨自治区教育整顿办第七次主任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1-07-01    来源:内蒙古政法公众号    编辑:办公室    浏览量:
            6月30日下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暨自治区教育整顿办第七次主任会议召开,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自治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林少春主持。会议审议了《关于中央第四督导组对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全区党委政法委系统关于中央第四督导组对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全区法院系统关于中央第四督导组对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全区检察系统关于中央第四督导组对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全区公安系统关于中央第四督导组对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关于中央第四督导组对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等,并对下一阶段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林少春指出,针对中央第四督导组反馈的“思想认识还有待提高、线索核查质效不够高、顽瘴痼疾还需再起底、肃清流毒尚需加力、机制制度尚不完善”等五大问题,要敢于直面,有针对性回答,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解决共性问题结合起来,把“当下整改”与“长久坚持”结合起来,确保既有立竿见影的实效、又有抓源治本的长效,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林少春强调,要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政法系统的重要政治任务,杜绝“纸面整改”,要高度重视,直击问题,目标明确,立行立改。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从解决制约政法队伍长期存在的“健康”问题入手,筑牢政治忠诚,强化理论武装,重塑政治生态,建设一支新时代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政法队伍。要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落地见效。对整改工作态度不端正、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具体、效果不明显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全体成员、自治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厅有关负责同志、自治区教育整顿办各专项组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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