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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温乌兰夫同志关于民族工作的论述 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发布日期:2020-09-18    来源:呼和浩特市法学会    编辑:法制宣教中心    浏览量:

    按照自治区法学会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乌兰夫同志革命精神进机关,加强乌兰夫同志革命精神的宣传教育,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学会组织全体干部于9月16日上午集体学习乌兰夫同志关于民族工作的论述

     

    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源地,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乌兰夫同志总结自己的毕生感悟,认为内蒙古发展进步的根本经验首要一条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民族工作、加强民族团结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新境界,谱写了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新篇章。今后,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牢记历史,开创未来,更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一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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