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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2016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6-07-20    来源:内蒙古法学会    编辑:法制宣教中心    浏览量:

    总体要求: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委会议精神推进法学会工作,围绕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法学会建设。立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职责,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着力加强调研、提升能力、转变作风,努力在引领法学研究方向、咨政建言服务决策、增强研究组织活力、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建设法治工作队伍、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深化对外法学交流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团结和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为“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贡献智慧和力量,不断开创新时期法学会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内蒙古作出新贡献。

    工作思路:

    紧紧围绕依法治区目标要求,充分发挥法学研究和法律服务两大职能,坚持两手抓,实现三大目标任务。即:为实现法治内蒙古,抓好围绕中心开展法治研究、围绕法治实施开展法律研究、围绕法律问题开展法学研究,抓好围绕中心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围绕科学立法为人大和政府法制部门提供立法咨询论证、围绕法律正确实施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端法律论证评估,力争使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成为全国地方法学会的排头兵、成为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重要智库、成为全区法学法律法治工作者之家。

    工作重点:

    一是按照中国法学会年度考核要求补齐短板,即抓好学会党组设立、旗县(市)区法学会建设、课题成果转化和对外法学交流;二是发挥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法律智库作用;三是为法学法律法治工作者搭建好平台、提供好服务。

    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1)学深学透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和贯彻。

    (2)做好汇报沟通工作,争取自治区法学会年内成立党组。

    (3)抓好队伍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举办全区法学会系统干部培训班。

    二、积极稳妥吸纳会员,继续推进专业研究会建设,大力推动旗县(市)区成立法学会组织

    (4)积极发展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年内争取发展10个左右自治区级团体会员;召开团体会员联络员会议,推行常务理事单位和理事单位工作制,创新会员活动形式和内容。

        (5)加大对学科研究会的管理和指导力度,学术年会及专项研究在服务基层上下功夫,及时总结提炼有建设性、参考性的可操作运用的意见建议供相关部门决策参考。

    (6)推进专业研究会建设,年内争取成立5个左右专业研究会;筹备成立内蒙古法学会法治队伍建设研究会和研讨会,召开各专业研究会秘书长工作会议;推动专业研究会每年至少开一次论坛或年会,并建立专业研究会年度考核通报制度。

    (7)抓好《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推动年内尚未召开法学会成立大会的盟市必须全部完成,力争年内使一半以上的旗县(市)区设立法学会组织,并按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年底开展对盟市法学会的量化考核、考评工作。

    三、努力完成自治区级重大法治课题,积极组织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动

    (8)组织开展中国梦理论、法治内蒙古、依法治区创新成果和主动融入国家新“三大战略”四个自治区级系列课题研究。继续抓好法学法律一般课题研究,做好2013—2015年课题结项、表彰工作,把课题研究成果编辑《要报》。

    (9)加强与人大、政府法制办的沟通联系,积极参与人大地方立法工作。

    (10)完善对外法学交流体系,组织、推荐我区法学人才参与中国法学会对外法学交流活动。

    (11)组织、参与1-2次赴港澳台法学法律界交流、研讨等活动。

    (12)组织参加“东北法治论坛”、“西部法治论坛”、“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民族区域法治论坛”活动,承担中国法学会主办的法治论坛相关课题(子课题),积极征集论文参加评选。

    (13)举办第二届资深、杰出、优秀法学家评选活动。

    (14)协调组织编写《内蒙古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5》。

    四、推进法律论证评估中心工作,努力打造内蒙古高端法律服务平台

    (15)做好法律论证评估中心典型案例编印工作,指导司法实践、促进公平正义。

    (16)面向全区开展疑难法律问题论证,建立接受立法决策机构委托组织立法第三方评估工作机制,承接重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和法律风险论证评估。

    (17)继续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信访局、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对接,积极探索委托和推荐委托论证、调解、评估工作机制。

    (18)积极筹备与策略律师事务所等机构联合成立由法学专家、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公益性组织,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形成和完善。

    (19)与工商联、法制办、法律服务专业化研究会、法律论证评估中心联合成立“内蒙古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拟定名)。

    五、推动法治教育研究院工作,大力开展司考、公考公益助考活动

    (20)继续在自治区各高校、法、检、公、司等系统举办多种形式的司考、公考公益助考培训活动。

    (21)推动在全区各盟市和重点旗县(市)区建立司考、公考公益助考培训机构。

    (22)办好司考、公考集中面授班,力争过关率突破70%。

    (23)联合自治区广播电视大学开展全区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

    (24)与北京中人教育集团合作,开办法治教育研究院独立网校,开展消防工程师、建筑工程、卫生医疗、财会金融、教师招考等各类职业资格助考培训活动。

    六、加强法治书画院建设,大力开展服务基层活动

    (25)继续组织开展政法系统法治文化书画交流活动,参与推进“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26)开展政法系统法治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27)与政法委及政法部门关工委合作,开办政法系统退休干部及未成年人书画艺术培训班。

    七、定期出版发行《<人民法治>内蒙古专题》公开刊物,不定期出版《要报》和《内蒙古法学研究》

    (28)继续做好编辑出版《<人民法治>内蒙古专题》工作,完善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治通联手册和法治通讯员名录,做好《人民法治》年度征订工作。

    (29)年内完成6期《人民法治》专刊,征集《<人民法治>内蒙古专题》理事单位。

    (30)做好《要报》和《内蒙古法学研究》的编辑工作,把自治区的法治研究成果及时报告中国法学会及自治区党委、政府。

    八、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律文化

    (31)继续组织好“双百”内蒙古宣讲活动,实现活动进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校、社区的常态化和制度化;努力增加“双百”进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场次和扩大“双百”在各级领导干部中的影响。今年计划在自治区举办2场、盟市举办5场,各旗县(市)区至少举办1场。

    (32)完善自治区法学会官网和微信微博平台,使网站信息更及时、正确、全面,努力办成全区最具影响力的法学法律类官方网站。充分利用网络、电视、书籍报刊等文化载体,加强对依法治区先进典型和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宣传报道。加大对优秀人才的支持、举荐和表彰。

    (33)年内继续资助2名以上我区法学家出版学术著作,继续做好《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章汇编(1980-2014)》发行工作,编辑出版《依法治国地方实践系列丛书》和《未成年人知法守法教育读本(暂定)》。

    (34)与司法厅、监狱管理局联合开展现代化监狱管理体系暨法治监狱研发建设活动。

    (35)加快推进“人民法治”网内蒙古频道的建设开通和《人民法治》内蒙古频道新闻采播室和影视中心的建设工作。

    (36)加强与《中国法学》、《民主与法制》、《民主与法制时报》、《中国法律年鉴》、中国法学会网、民主与法制网等的通联共建工作。

    九、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法学会机关自身建设

        (37)年内争取成立法学会工会组织。

        (38)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的贯彻落实。以“廉洁自律”教育为着力点,切实加强法学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以提高服务能力为核心,着力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勤奋型机关。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

                                        201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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