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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内蒙古法学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0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法制宣教中心    浏览量:

    内法会[2020]3

    关于印发《内蒙古法学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盟市法学会、自治区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对本地区、本部门年度工作做出安排,并认真组织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

                         2020218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学会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根据中国法学会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部署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自治区法学会会长林少春同志对法学会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全面推进基层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加强研究会的服务管理监督、创新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对外法学交流,以提升能力、增强实效、形成合力、改进作风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团结和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投身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不断开创新时代法学会工作新局面,为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亮丽内蒙古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和服务保障。

        2020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努力维护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履行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加强对学术会议、课题研究、评奖评优等活动的政治引领,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等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态度坚决。进一步健全严把政治关、政审关制度,加强对重要活动、重要事项、重要人员的政治审核。

    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各类论坛、年会、研讨会等活动和主办的网站、报刊等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坚决防止网站失管、失控,针对错误观点言行敢于和善于发声、亮剑。加强法学舆情信息特别是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做好专业性舆论引导工作,建设法学会系统网络评论员队伍。加强对法学会机关、研究会微博、微信公众号监管,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

    3)组织召开法学会系统干部培训班、研究会工作会议以及自治区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议。

    二、加大会员发展力度,推进研究会建设,大力推动基层法学会组织建设

    4)进一步做好会员发展、服务和管理工作,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能力。加强与团体会员的联系,进一步发挥团体会员在法学会工作中的作用。

    5)组织会员参与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做好政策解读和引导工作,当好法律顾问,服务依法决策。

    6)组织会员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参与调解、仲裁、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培训和诉讼服务等活动,着力打造我区法学会参与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新品牌。

    7加强对研究会的管理和指导力度,开展对各研究会整改重组工作。加强对各研究会典型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交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推动研究会党建工作,探索符合实际情况和工作规律的研究会党建工作新模式

    8督导未成立的旗县(市区)法学会组织建设收尾工作,实现我区法学会全覆盖,全面推进各级法学会成立党组、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

    三、努力完成自治区级重法治课题,积极组织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动

    9组织发布《法治建设重点研究课题》《新时代政法工作重点研究课题》《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重点研究课题》三大法治类30个中长期课题研究。充分发挥各研究会、基层法学会组织优势,加强研究、宣传和阐释等工作。

    10)组织参加第十五届“东北法治论坛”“西部法治论坛”“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和第七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征文评选等工作鼓励基层法学会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过程中创新方式方法,并对成功经验予以总结推广。

    11支持、指导、规范各研究会和各级法学会积极开展对外法学交流。组织或参与阿拉善盟法学会、满洲里市法学会、二连浩特市法学会开展涉外法学研究交流活动。

    12)组织召开首届“法治内蒙古论坛”把论坛办出特色、形成品牌

    13)组织1次到先进省区市法学会学习交流考察活动。

    四、积极参与法治人才培养,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14组织开展第四届“内蒙古自治区法学、法律专家和法学人才奖”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导向激励作用。支持、指导基层法学会和研究会开展相关杰出人才、优秀成果等评选工作。

    15)参与法学教育改革创新,加大法学研究领军人物、优秀法治人才培养力度。组织推荐“法学家下基层”专题法治调研和法治宣讲活动。

    16)积极参与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培养,引导支持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研究会工作、课题研究、论坛征文、法治宣传教育等,培养一批信念坚定、政治上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青年法学法律骨干人才。

    17)积极参与普法工作,继续组织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和“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提升活动针对性、实效性。深化开展“法治百科”互联网+公益法律服务、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工作。

    18)组织专家参与关于立法、执法、司法改革、法治政府建设等评估工作。

    19)面向全区开展疑难法律问题咨询论证,建立接受立法决策机构委托组织立法第三方评估工作机制,承接重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和法律风险论证评估。

    20)积极整合资源,指导盟市、旗县(市区)法学会依托综治中心建立法学会工作站(会员之家),进一步发挥法学会在参与社会治理、平安建设、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21)做好《<人民法治>内蒙古专题》《法治要报》的编辑赠阅工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新媒体建设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报刊等平台,加强对依法治区先进典型、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和全区法学会工作动态的宣传报道。

    22)加强与《中国法学》《民主与法制》社所属报刊网、《中国法律年鉴》《人民法治》《法治参考》报刊、网站通联共建工作。

    23)继续做好《乌兰夫——革命传统教育读本《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推荐发行工作。拟组织编辑出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汇编(1947-1979)》。

    、坚持从严治会,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做好新时代法学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4)按照《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法学会领导管理体制,健全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做好盟市法学会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各级法学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参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法治领域的工作机制。

    25)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改革方案》报送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及自治区党委审批。深入推进法学会组织体系、工作机制、运行方式改革创新,完善法学会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加强各级法学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26)积极协调推动自治区法学会党组的设立,做好党建工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

    27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战略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问题。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落实,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从严从实加强自治区法学会机关自身建设。

    28)完成好中国法学会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以及自治区有关部门交办、委托的其他任务。

     

     

    报:中国法学会自治区党委政法委

    自治区各盟市政法委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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