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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2018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内蒙古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7    来源:内蒙古法学会    编辑:法制宣教中心    浏览量:

    内法会[2018]15号

     

    关于印发《2018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

    内蒙古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盟市()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教育局、司法局、法学会:

    按照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关于印发《2018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会字[2018]29号)(简称“双百”活动),根据全国“双百”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需求和法制建设实际,制定了《2018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内蒙古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现将此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地及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将实施情况及时报自治区法学会。

    各级法学会要把“双百”活动作为学会的重要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做好各个环节的联络和协调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按照时间和要求共同把自治区“双百”活动筹划好、组织好、保障好。要将“双百”活动作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继续总结前期的经验,充分发挥六部门方面的组织优势。

     

    附件:2018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内蒙古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

                          2018年6月1日

     

    2018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

    内蒙古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我区各级干部和高校师生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根据全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简称“双百”活动)工作安排,结合内蒙古地区实际,特制定2018年“双百”内蒙古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学习研究宣传作为首要任务,用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引导各级干部和高校师生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坚持以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提高宣讲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为中心,进一步推动“双百”活动进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进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高校,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修养和法治素养,增强领导干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的自觉性坚定性。努力引导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大力弘扬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不断加强法治宣讲队伍建设,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

    二、宣讲对象和宣讲主题

    为了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力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学习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主要宣讲对象为:各级党委中心组成员,自治区和各厅局领导同志及机关干部;自治区、盟市、旗县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学员、教师和高校干部师生。

    本年度重大、重点和建议选题安排为:

    重大宣讲主题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

    重点宣讲专题为: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

    建议宣讲选题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新时代文化法治建设;改革开放40年与新时代中国法治之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监察法治建设;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法治保障;美丽中国建设的法治保障;新时代青年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中的责任与使命。

    (各地区各部门可结合实际,确定年度宣讲主题)

    三、宣讲人选和经费

    各地及有关各部门组织的“双百”活动经费由主办方负责。宣讲人选自行联系确定,也可向自治区法学会申请,“双百”活动内蒙古组委会办公室将协调推荐全国和自治区著名法学专家、教授等担任宣讲人。

    四、宣讲场次安排和要求

    按照《2018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指导意见》的要求,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场不少于1场,教育厅和司法厅专场各不少于1场;各盟市结合本地区实际,每个盟市党委中心组和其他专场不少于5场,由相应的法学会组织协调,并将相关情况逐级报送至自治区法学会。

    各盟市“双百”活动组委会(盟市法学会)请于6月下旬将2018年“双百”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报自治区法学会,并于11月中旬完成年度“双百”活动工作,同时将活动完成情况及活动相关文字图片等材料及时报自治区法学会,以便汇总统计和宣传报道。

    五、组织要求

    “双百”活动不同于一般的普法宣传活动,是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在法治领域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活动,是助推法治中国建设和社会文明进步的有效途径和有力抓手,是增强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的重要平台,也是全国法治宣传教育领域的一面鲜亮旗帜。各级法学会和相关部门单位要把“双百”活动放在法建设全局中来谋划,融入到法宣传教育中来推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双百”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一)抓好组织落实,突出工作重点。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做好总体部署和组织领导工作。各地组委会要根据全国组委会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组委会的实施方案,结合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需求和法治建设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宣讲主题和授课人,落实时间、场次和听课人员。要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本地区开展“双百”活动的工作经验,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对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提出的新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要发挥好牵头抓总、负总责的作用,抓好“双百”活动总体谋划和工作部署,为法治宣传教育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明确专人负责,逐级抓好落实,确保“双百”活动有序推进。

    (二)明确职责任务,加强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年度活动计划顺利实施。自治区组委会负责协调做好自治区党委中心组和区级相关部门单位,督促各盟市组委会开展工作。各盟市组委会负责本盟市及所属旗县区“双百”活动。其中,各级党委组织部把法治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安排,推动“双百”活动进机关、进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办好有关专场报告会。党委宣传部要把法治学习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双百”活动作为推动法治学习的有效途径和有力抓手,充分发挥“双百”活动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党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好政法系统的报告会,并为组委会办公室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教育(高校)工委和教育厅(局)要把“双百”活动纳入高等院校法治教育工作安排,法治宣传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增强法治宣传效果。司法厅(局)负责把“双百”活动纳入法治宣传教育总体安排和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双百”活动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法学会作为组委会办公室单位,加强同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作、联系服务,协助做好报告会主题确定、讲师遴选、课件审核,负责做好场次统计、工作督促、信息报送等具体工作。各部门加强协作、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把“双百”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新活动形式,提高宣讲质量。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工作大局、结合各自实际,综合考虑地域、受众的具体情况,加强分类指导,提出各具特色、符合“双百”活动定位的目标任务。要积极适应新时代形势发展的新要求,顺应干部群众的新期待,更好发挥“双百”活动在助推法治中国建设和社会文明进步中的作用。不断创新“双百”活动组织形式和宣讲方式,采取报告会、座谈讨论、问答交流、研讨互动等多种形式,提升宣讲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充分利用电视节目录制、党建远程教育网、视频会议系统等方式组织收听收看,通过网络学校、网络学法课堂等进一步推介课件。要树立互联网思维,迎接新挑战、抓住新机遇,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手段增加活动载体,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法治理念,积极宣传和运用“双百”活动成果,更好满足干部群众实际需求。

    六、联系方式

    “双百”活动内蒙古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

    联系人:庞若斌    

      话:0471-6296309              

      箱:nmgfxh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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