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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关于继续举办新常态下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的函
    发布日期:2016-10-28    来源:中法会培训中心    编辑:法制宣教中心    浏览量:

    中法培函2016136

    关于继续举办新常态下依法行政能力提升

    专题培训班的函

     

    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有助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中央文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帮助相关工作人员领会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将继续举办新常态下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欢迎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学习。现将有关事宜函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解读

    2《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解读

    3.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难点和重点

    4.当前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重点问题分析与对策

    5.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6.《行政强制法》实施中过程中若干问题解析

    7.当前依法行政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及其发展路径(结合执法实际)等

    8.行政执法改革与执法人员能力建设

    9.案例解析,分组讨论

    二、培训对象

    各地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及其他政机关、事业单位主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宣传工作者。

    三、主讲专家及培训方式

    届时将邀请国家行政学院、东北财经大学地方党校等单位专家轮流到班授课。采取课堂授课、辅导答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现场互动交流。

    四、时间及地点(共两期)

    第一期 20161213日-16日  海 口

    (报到日期:1212日,星期一)

    第二期 20161227日-30日  哈尔滨

    (报到日期:1226日,星期一)

    五、相关费用

    培训费1980元,资料费实收,食宿费自理,统一开具报销票据。会务服务工作及报销凭证出具均由以上各期次培训基地负责。

    六、报名办法

    1.请参加培训的同志提前将报名表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收到报名表后,将在开班前10日内寄发报到通知,告知具体课程安排、接站安排等事项。

    2.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1058440663   邮 箱:851412870@qq.com

    联系人:陈 丹(18618412593

    3.培训中心联系方式:

    电 话:01066188780     联系人:王晓舟

    七、特别声明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司局级法律培训机构,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位。本中心培训项目会在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cls.org.cn)上公布。其它单位使用带“中国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类似的研讨班、论坛等,均属违规及侵权行为。咨询、举报及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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