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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研究会揭牌仪式在兴安盟举行
    发布日期:2023-09-01    来源:兴安盟委政法委    编辑:办公室    浏览量:

    8月31日,全区首个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研究会——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研究会揭牌仪式在兴安盟盟域社会治理中心举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自治区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秘书长苗孔连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兴安盟委政法委全体班子成员、盟委政研室、盟中级人民法院、盟检察分院、盟公安局、盟司法局、盟委党校等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及部分研究会常务理事参加活动。

        苗孔连表示,兴安盟作为全国第一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区,探索出了一条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区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兴安路径”。研究会要坚持强化党的领导、加强队伍建设、发挥法学研究创新能力,主动站位全局、自觉融入中心工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

        宋鸿信指出,社会治理法学理论研究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实践的前提和先导。兴安盟将在自治区法学会的带领、帮助和指导下,团结带领社会治理领域法学法律工作者,聚焦社会治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开展丰富多样的理论研究活动,努力将理论成果转化为实践探索,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提供智力支持。

        仪式结束后,兴安盟委委员、秘书长、扎赉特旗委书记孙兴宇与自治区法学会调研组一行就加强法学会建设、筹备第十八届西部法治论坛等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与会人员调研了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实践基地和兴安盟社会治理现代化智慧平台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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