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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届东北法治论坛在沈阳市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23-02-1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    编辑:办公室    浏览量:

    2月15日,由中国法学会指导,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四省(区)法学会共同主办,辽宁省法学会承办的第十七届东北法治论坛暨第十八届辽宁法治论坛在沈阳市成功举办。

        本届论坛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东北法治化营商环境软实力”为主题,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举行,共有省委、政法委、法学会领导,法学专家学者及获奖作者代表2.2万余人参加论坛。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出席开幕式并讲话,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天敏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主任吕兴焕宣读论坛表彰决定。辽宁省法学会党组书记闵宏林主持论坛并作总结,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叶林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主旨报告。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在分会场参加论坛。四省(区)8位专家学者作交流发言,4位法学专家作点评发言。

    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天敏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秘书长苗孔连主持我区分会场研讨交流。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春芝、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副主任杨璐作交流发言,自治区法律服务专业化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京师(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主任孙雷进行学术点评。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主任吕兴焕

        巴彦淖尔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庞辉,乌海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崔景英在盟市分会场参加论坛。各盟市及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法学会干部和政法单位及社会各界法学法律工作者共计200余人参加论坛。

        本届论坛我区共有9篇论文和3个盟市获奖,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春芝与内蒙古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李诚予撰写的论文获一等奖;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吴艳玲、屈佳宁、马杜兰撰写的论文,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法官崔佳元撰写的论文,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副主任杨璐撰写的论文获二等奖;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姜东旭与四川省武圣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李奇伟撰写的论文,包头市法学会干部曹宇撰写的论文,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凤婷撰写的论文,通辽市科尔沁区检察院检察官刘会燕撰写的论文,自治区淖尔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爱民撰写的论文获三等奖。通辽市法学会、兴安盟法学会、呼伦贝尔市法学会获得优秀组织奖。

        据悉,“东北法治论坛”已连续举办十七届。论坛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深入研究,形成了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提出了许多针对性时效性强的对策建议,为“三省一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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