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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推进监狱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3-02-13    来源:王辉    编辑:办公室    浏览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这不仅为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也为监狱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创新完善监狱发展思路,全面科学把握新时代监狱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质内涵,为新时代监狱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懈奋斗。
        一、坚持党对监狱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监狱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加强党对监狱工作的绝对领导,就要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对监狱政治工作的领导,坚持监狱系统各级党委领导本单位的政治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有关决策部署,确保监狱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全力推进法治监狱建设。积极推动有关监狱工作的地方性法规的研究制定工作,健全完善监狱管理法律体系;建立完善岗位、人员、工作制度体系,构建监狱内部治理法治格局;深化监狱执法与管理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监督制约工作体系;健全狱警职业保障制度体系;探索建立监狱民警容错纠错机制,减轻、消除民警不敢担当、逃避责任、不作为的内在心理因素,完善追责和免责相辅相成的制度体系。
        二、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推进监狱安全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当前,国际形势不稳定、不确定、不安全因素增多,给监狱管理工作带来了一些挑战。我们要清醒认识当前监狱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考验,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加强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坚持贯彻监狱工作情况底数清、耳目反应灵、掌握甄别准、控防能力强等要求。全力推进监狱安全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平安监狱。
        要持续稳步推进监狱布局优化调整和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全区监狱系统狱政设施、安防设施建设项目库,为管理和改造升级提供详实的基础资料。全面推行警务通执法终端软件与民警值勤规范、罪犯改造规范智能化衔接,使之成为民警深监下组、清查违禁品、整治隐患、化解罪犯矛盾等基础性工作有效落实的智能载体。
        三、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努力把罪犯改造成新时代合格公民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发展、融入日常生活。我们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改造罪犯的全过程各环节,努力把罪犯改造成新时代合格公民。
        运用传统手段和创新思维完成改造罪犯中心任务。发挥惩罚改造强制作用,通过落实罪犯改造规范,强化罪犯认罪悔罪意识、服刑意识、遵守监规纪律意识,促使罪犯规范行为养成,自觉接受改造,整肃改造秩序,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行严管宽管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模式,集中教育惩治严重违规违纪罪犯,震慑和引导罪犯自觉遵守监规纪律、自觉接受监管改造,消除再犯罪动机,实现刑罚功能。
        加强劳动技能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和职业技术教育,使罪犯掌握一技之长,提高自食其力能力。充分发挥亲情感化作用,用足用好罪犯离监和特许离监政策,激发罪犯自觉改造的信心和动力。
        四、坚持守正创新,在创新中不断突破
        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内蒙古监狱管理系统工作创新要突出抓好运行机制、队伍建设和罪犯文化教育改造等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在创新突破中实现新发展。
        创新文化教育改造载体,发挥文化矫治功能,进一步发挥物态文化改造作用。要强化震慑感,通过加强围墙、电网、照明、安检等安防设施建设,强调国家机器的震慑力。要淡化视觉监禁感,内部环境建设要重视环境的美化、绿化、软化,营造整洁卫生、安全和谐、接近社会的环境,减少和消除罪犯戒备与抵触心理。要突出布局功能感,监狱各个职能单元的建设布局应与其功能相匹配,比如会见室要温馨、食堂要整洁卫生、课堂要有学习氛围等。
        进一步挖掘行为文化改造潜能。发挥行为规范的约束和引导功能,调动罪犯遵守制度、接受教育内驱力,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正确的价值取向。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培育适宜罪犯改造的氛围,调整负面情绪,净化罪犯灵魂,减少或避免抗拒改造的思想和行为。
        五、坚持文明交流互鉴,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这要求新时代监狱工作应进一步坚持文明交流互鉴,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
        内蒙古监狱管理系统要积极通过“窗口单位”等途径搞好对内开放合作,讲好教育改造故事。通过设置狱务中心,接待律师、政法纪检监察人员、罪犯近亲属以及社会组织,畅通监狱与社会衔接通道。采取“开放日”活动形式,主动邀请罪犯近亲属代表参观监狱,开展亲情帮教活动,共同促进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

        研究探索对外开放新途径。探索对外开放,推动文明交流互鉴,有利于宣传我国监狱教育改造罪犯的政策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主动探索建立与周边国家以及与外籍犯较多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交往机制,实现教化方法、矫治途径、管控路径等监狱管理经验的交流互通。

        (作者:王辉  内蒙古监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自治区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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