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3    来源:中国法学会    编辑:办公室    浏览量:

    各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重点法学院校和科研单位,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法学会2022年工作要点》,启动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活动。

    推荐候选人的推荐单位为: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及其他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具有一级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法学院校和科研单位;中央政法委、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安部、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各推荐单位应分别组成推荐评选委员会,通过投票程序选出本研究会、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的推荐候选人,并向社会公示。推荐候选人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本学科、本领域、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得到公认。公示期结束后,各推荐单位填写或指导推荐候选人填写《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推荐表》,并于2023年3月20日之前,将推荐表纸质版一式四份,推荐评选情况报告、推荐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推荐候选人代表性学术专著1-2部(独著)、学术论文3-5篇(独著或第一作者)、重要荣誉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寄至指定收件地址,推荐表电子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

    “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是经党中央批准设立的重大奖项,受到全国法学法律界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按照《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办法》的要求,广泛宣传和组织动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把本学科、本领域、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符合评选资格的优秀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推荐出来。


    人:魏丽莎  于晓航  010-66123109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4号中国法学会研究部1334室

        编:100081

    电子邮箱:qnfxj2022@163.com

     

    附件:1.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办法

          2.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推荐表

     

     

               中国法学会

                                                    2022年12月28日



     



          版权所有、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与北二环交汇处向西400米路北 邮编:010051
      备案号:蒙ICP备20220022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