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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在新疆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16-08-18    来源:新疆法学会    编辑:法制宣教中心    浏览量:

              8月8日,新疆法学会承办的第四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在乌鲁木齐举行,论坛主题聚焦“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法治保障”,对民族地区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建设、社会治理、反恐维稳和长治久安等问题进行法学理论研究和学术探讨。“民族区域法治论坛”是由中国法学会指导,广西、内蒙古、宁夏、西藏和新疆五个自治区主办的区域性法治论坛,已连续举办四届,成为民族地区法学法律专家学者开展法学研讨和学术交流的平台,发挥着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汇集研究成果的智库作用。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新疆法学会名誉会长熊选国出席开幕式并讲话。他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向与会专家学者详细介绍了近年来新疆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维护社会稳定和依法治疆方面的创新理念和显著成效。他指出,自治区坚持把繁荣法学研究作为深化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重要理论支撑,全力支持和保障新疆法学会和法学法律界发挥作用。他强调,“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是包括新疆在内的五个自治区共同面对的永恒主题,从法治层面继续深化和系统化研究还有很大空间,自治区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加强同兄弟省区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借鉴新观念、新思路,充分发挥法学会“智囊团”“参谋库”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新疆法学会会长肉孜·司马义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他指出,本届论坛定位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法治保障,从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的结合上,着力研究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制约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共性问题,积极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他希望各族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始终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发挥好法学研究主力军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法学理论支撑。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巡视员王益民在致辞中,对自治区领导高度重视民族区域法治论坛表示感谢,对新疆法学会精心筹备、成功举办此次论坛给予充分肯定。他希望五个自治区法学会要进一步加强论坛机制创新,增强论坛活力,扩大影响力。

              本届论坛征集论文和调研成果共600余篇,其中49篇优秀论文分别获一、二、三等奖,开幕式上对获奖论文作者代表进行了颁奖。7名获奖论文作者作了大会交流发言。

              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领导出席开幕式,中国法学会及广西、内蒙古、宁夏、西藏、新疆、四川、山东及河南等省区法学法律界的领导和专家学者代表共计120余人参加论坛。

              新疆法学会副会长哈斯木·马木提主持论坛预备会议,新疆法学会副会长王记文宣读获奖决定,新疆法学会副会长杨肇季主持大会交流发言。论坛开幕式由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新疆法学会副会长王明山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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