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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法学会组织开展基层规范化建设观摩活动
    发布日期:2022-07-30    来源:自治区法学会    编辑:办公室    浏览量:

    7月15日,自治区法学会理事、平安建设研究会副会长、赤峰市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王琳琮带队,组织各盟市党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法学会副会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共20人,赴通辽市开展基层法学会规范化建设观摩活动,学习第三届通辽法治论坛组织实施及法学会规范化建设经验。

        观摩组成员全程参与第三届通辽市法治论坛大会组织与实施,参加经验交流座谈会,听取通辽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法学会副会长傅强同志所做的经验介绍。

        近年来,通辽市法学会在强化政治引领、繁荣法学研究、参与法治实践、开展法治宣传、组织法治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新突破,为全区法学会树立了典型。其主要经验:一是组织领导科学化。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法学会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的若干措施,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学会工作全过程,市委及市委政法委始终把法学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定期分析研究部署,完善符合群团组织特点的工作机制,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法学会会长方玉东坚持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活动亲自参加,突出问题亲自解决,工作落实亲自督办,以上率下。二是组织建设实体化。市委编办及时为法学会增核了编制,市法学会编制11人,8个旗(县、市、区)法学会共核定编制30人,已全部到位,实现了县级行政区法学会全覆盖。做到了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制度、有独立配套的办公场所、有统一的门牌标志、有经费保障。三是业务创新品牌化。聚焦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举办政法系统青年法治沙龙、三届通辽法治论坛,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开展“双百”报告会、“法治基层行”巡讲、“三会一坛”、法治轮训、企业法治体检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牌活动300多场次,累计轮训基层法治骨干3000余人,普法受众逾200万人次。四是工作运行规范化。制定了《通辽市法学会职能职责》《通辽市法学会内设机构及岗位职责》等10多项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长会议、常务理事会议、理事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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