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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届东北法治论坛在呼和浩特举行
    发布日期:2021-12-27    来源:内蒙古法学会    编辑:办公室    浏览量:

    12月24日,由中国法学会指导,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四省(区)法学会共同主办,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承办的第十六届东北法治论坛以视频方式在呼和浩特举办。本届论坛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东北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主题,设置了9个分论题。论坛组委会共征集论文1390篇,经学术不端检测和组委会初评、中国法学会终评,评选获奖论文60篇,优秀组织单位12个。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以视频方式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讲话,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主任吕兴焕以视频方式宣读了论坛表彰决定。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法学会副会长李钢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韩彧主持论坛开幕式。自治区政协常委、法学会副会长石磊,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秘书长苗孔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那澜,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瑞和,民建内蒙古区委专职副主委、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康永恒,以及自治区各政法单位、高等院校领导和社会各界法学法律工作者共计50人在呼和浩特市主会场参加论坛开幕式。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全区12个盟市党委政法委、法学会、政法单位、高等院校领导、论坛获奖作者代表以及各界法学法律工作者400余人在分会场参加了论坛。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曹思阳,呼伦贝尔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及永乾,通辽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方玉东,乌兰察布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于海宇,阿拉善盟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金萍,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全运等领导在分会场参加论坛。

    张苏军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

    张苏军对论坛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自治区法学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区域法治论坛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努力把全面依法治国的情况摸清、问题找准、对策提实,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学理支撑和智力服务。要充分发挥法治论坛的智库作用,紧紧围绕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这个发展大局,在法治“供给侧”持续发力,为国家战略顺利实施、东北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幸福安康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要加强三省一区法学会之间的工作沟通、经验交流,深化区域内法学会的交流合作,不断创新理念、思路,把论坛办出新意、办出特色、办成精品。

    吕兴焕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主任

    李钢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法学会副会长

    李钢指出,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地缘相近、人文相亲,有着区域合作的天然条件和深厚基础,在法治领域合作空间十分广阔。东北法治论坛创办以来,在中国法学会的关心支持下,已经连续成功举办了十五届,为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建设作出重要贡献。自治区法学会要以此次论坛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东北三省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论坛成果转化应用,努力推动更多研究成果服务于立法、司法、执法和法律实践。

    韩彧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

    内蒙古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黄伟教授,张晓曼副教授作主旨报告。辽宁省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研究生李敏、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于越、黑龙江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教授李店标、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李文志等4名专家学者就东北亚能源市场一体化法律问题、疫情时刻情势变更的再交涉、检察机关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责任与担当、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主体构造的澄清、做好司法需求解析式等问题作研讨发言。本届论坛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东北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辽宁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毕征代表第十七届东北法治论坛承办法学会进行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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