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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届西部法治论坛在新疆乌鲁木齐召开 内蒙古以线上视频形式参加论坛
    发布日期:2021-11-22    来源:内蒙古法学会    编辑:办公室    浏览量:

    2021年11月18日,由中国法学会指导,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共同主办,新疆法学会承办的第十六届西部法治论坛在乌鲁木齐召开。论坛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西部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主题,以视频形式开至西部12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乌鲁木齐设主会场,其他12个省区市设分会场。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通过远程视频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讲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王明山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自治区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秘书长苗孔连,呼和浩特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云成俊以及自治区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负责人、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等30余人在分会场参加论坛。

    会上, 张苏军副会长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深入研究阐释、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法学研究,为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法治服务;高质量推动西部地区法治交流与合作,为促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贡献法治智慧和力量;积极促进法学研究成果应用转化,提升服务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达到举办一次论坛,推出一批精品、培养一批人才、产生一批成果的多重效应。

    来自我国西部13个省区市的法学法律界专家学者、实务部门工作者等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模式参加论坛,新疆还以视频连线方式开至地州市。13位专家学者作研讨发言,呼和浩特市武川县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徐晓冬作为我区获奖代表,在分会场做题为《中国西部地区营商环境法治建设现状及对策建议》的发言。

    开幕式上还宣读了《关于表彰第十六届西部法治论坛主题征文获奖论文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我区共报送论文57篇,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罗雪樱、宁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云雁撰写的《西部营商环境下的个人信用权益法律研究》,兴安盟盟域社会治理中心张放撰写的《西部地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保障的实现路径探究》,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法院研究室王新鹏撰写的《“十四五”雅鲁藏布江水资源开发的法治保障研究》,通辽市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巨日合法庭青格勒撰写的《内蒙古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问题与对策》,呼和浩特市武川县纪委监委宣传部徐晓冬撰写的《中国西部地区营商环境法治建设现状及对策建议》等5篇论文获得三等奖;呼伦贝尔市法学会、兴安盟法学会获得优秀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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