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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关于中国法学会“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征文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3    来源:内蒙古法学会    编辑:办公室    浏览量:


    内法会办通字〔20211号


    关于转发《关于中国法学会

    “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主题征文的通知》的通知


    各盟市法学会,自治区政法单位、有关高等院校及社会各界:

    为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体系的研究,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解读,推动全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区生动实践,努力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学理支撑和智力服务,现将《关于中国法学会“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征文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撰写征文,积极投稿。

    自治区法学会参照中国法学会同步开展主题征文活动,相关要求与中国法学会征文通知一致。投稿人按时向中国法学会投稿,同时向自治区法学会办公室投稿。自治区法学会将对征集的论文进行评选,并设优秀组织奖。投稿人除参考中国法学会选题指引中的23个选题外,可结合我区实际,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行确定论文题目。

    自治区法学会征文截稿日期为2022年3月15日,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联 系 人:刘亚男

    联系电话:(0471)6296309

    投稿邮箱:nmgfxhbgs@163.com


    附件:关于中国法学会“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征文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0日


    附件


    关于中国法学会“学习研究宣传贯彻

    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征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认真学习领会、深入研究阐释、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法学会决定开展“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征文活动。欢迎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欢迎各有关单位组织本系统本单位积极参与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题指引

    1.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

    2.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3.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

    4.习近平法治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原创性贡献

    5.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

    6.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方法

    7.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继承和创新

    8.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标识性概念研究

    9.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关系研究

    10.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改革和法治的关系研究

    11.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研究

    12.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的实现路径研究

    13.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国际传播研究

    14.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机制创新研究

    15.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意义和实现路径研究

    16.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的重要论述研究

    17.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研究

    18.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研究

    19.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公平竞争的重要论述研究

    20.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推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重要论述研究

    21.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研究

    22.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保障研究

    23.以法治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二、征文要求

    1.紧紧围绕论坛主题,参照但不限于选题指引确定具体论文题目。

    2.征文限于2020年12月以后创作或发表的作品。

    3.论文要有创新性,理论联系实践,文风严谨,行文规范,字数不少于15000字,参照《中国法学》的规范格式。

    4.截稿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5.论文和个人简介(含联系电话)发至电子邮箱:fzhsxlt@163.com。文档的名称为“作者姓名+论文标题”。论文正文不出现作者本人信息。联系电话:010-66188646。

    三、评审和颁奖

    1.根据《中国法学会征文评奖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实行匿名评审,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颁发荣誉证书。

    2.获奖论文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价值的,向《中国法学》《民主与法制》推荐发表。

    3.对具有较大决策和立法参考价值或司法适用价值的获奖论文,进行凝练后通过中国法学会《要报》向中央有关部门报送。获奖论文择优结集出版。

    4.根据有效稿件的组织报送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若干名,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予以表彰。


                 中国法学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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