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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21-08-30    来源:内蒙古法学会财务    编辑:办公室    浏览量: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下属的二级参公事业单位,也是经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批准成立的社团组织,是由中国法学会监管的法学界、法律界的学术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广大法学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

        自治区法学会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下属的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

    二、机构设置

    法学会内设4个部门,即办公室、编辑部、会员部、研究部,自治区法学会由内蒙古党委政法委员会代管。

    参公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数4人;离退休5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法学会2020年全年安排预算资金224.06万元,较2019年预算收入资金262.02万元减少37.96万元,减少14.49%,年度执行中调整为218.52万元,年度执行中调减5.54万元,减少2.50%,是由于疫情影响和主要领导调离法学会,致使法学会一些学术活动未及时开展,财政收回预算资金所致。

                                                     

                         收入支出预决算对比表           单位:万元

    财政拨款

    收入

    财政拨款

    支出

    其他

    收入

    其他

    支出

    全年

    总收入

    全年

    总支出

       预算

    224.06

    224.06

    0.00

    0.00

    224.06

    224.06

       决算

    218.52

    218.52

    15.75

    27.47

    234.27

    245.99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277.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34.09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3.69万元;支出总计277.78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1.79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78.42万元,下降-22.00%;支出总计减少-78.42万元,下降-22.00%。主要原因:一是由于疫情影响,我学会今年未及时开展各项法学、法律活动,财政收回经费所致。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234.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52万元,占93.30%;事业收入7.57万元,占3.20%;经营收入8.00万元,占3.4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24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25万元,占55.00%;项目支出102.75万元,占41.80%;经营支出8.00万元,占3.3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8.5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218.52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7.44万元,下降-11.20%;支出减少-27.44万元,下降-11.20%。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未及时支付培训费。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25万元,占61.90%;项目支出83.27万元,占38.1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52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245.96万元,比上年减少11.16%。其中,按预算分类分:一般公共预算218.52万元,比上年减少11.16%。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135.25万元,比上年增加7.38%;项目支出110.75万元,比上年减少7.71%。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81.03万元,比上年减少18.94%;商品和服务支出115.60万元,比上年增加12.8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36万元,比上年增加210.98%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2.39万元,主要包括:在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等支出较上年增加9.13万元,主要原因是:给退休人员发放死亡抚恤金;公用经费12.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及其他交通补贴等,较上年增加(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中国法学会的论坛会议,增加人员差旅费等。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用于……(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补充)支出,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用于……(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车均运维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原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13万元,接待1批次,共接待6人次。主要用于突发广东法学会人员赴内蒙古洽谈合作方案,发生的公务接待费。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二是……;三是……(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如果某一项支出为零时,将其删除,不用表述。)。较上年增加(减少)0.13万元,主要原因是……(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原因)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83.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必须达到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我单位的项目支出指为法学会的各项工作开展发生的经费。未区分分项的项目,也未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法学会各项经费使用的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未区分分项的项目,但是决算数据基本按照预算执行。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法学会各项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王辉

    主管部门

     内蒙古党委政法委

    实施单位

     法学会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102.75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8

     102.75

    10

     95.14%

     95

    其中:财政拨款

     108

     83.27

    -

     77.1%

    -

    其他资金

     0

     19.48

    -

     18.04%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08

    102.75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调查研究次数

     

     

     1

     

     1

     

     12.5

     

     未及时培训,财政收回资金培训费

     

    质量指标

     法学学术交流与合作完成率

     

     

     1

     

     0.9

     

     11

     

     

     

    时效指标

     全区性重大研究成果完成及时率

     

     

     1

     1

     

     12.5

     

    成本指标

     工作经费控制在预算内

     

     

     1

     

     1

     

     12.5

     

     

     

    (3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优秀法学成果数量

     

     

     1

     

     

     1

     

     8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不断繁荣发展法学研究,不断建立健全法学会组织体系

     

     

     

     1

     

     1

     

     6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学会成员满意度

     

     1

     1

     10

     

    总分

    100

     

    97.5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我单位在财务管理方面由委领导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党委“三重一大”的议事规定,建立了各项内控机制,有效地防范了财经事故的发生。成立了机关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对5万元以上的购置及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引进了工程建设监理机制,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专业化的监督;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监督,把预防和防范财务风险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在预算执行、会议费、差旅费支付、公务卡使用、政府采购等方方面面,安排专门专业领导审核、把关,对违反财务制度的支出坚决不予报销。年末全部财务人员,在1225115日间集中核对所有账目,包括现金、银行账,往来明细账、结余结转数、固定资产账与上报卡片及实物核对等,20211152021125日编报决算报表、草拟编报说明及分析报告,20211222021125日制作分析图表并由财务处长审核全套报表及分析报告等相关上报资料,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又及时进行了修改,可以说我们在对待2020年的决算工作上,调动了所有上、下级财务人员的力量,打了一场硬仗,对2020年的财务工作做了个完满的总结。

    除了全国通用的模板,分析评价模板,而且完善了自治区模板,更加便利了我们对于报表的全面分析。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5万元,比2019年增加0.15万元,增长1.20%。主要原因是:开展中国法学会的论坛会议,增加人员差旅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1.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52万元,比2019年增加18.83万元,增长2,729.00%,主要原因是:单位固定资产集中采购,电脑及电子屏幕会议室的布置;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主要原因是:……(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原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6万元,比2019年减少-30.45万元,降低-92.50%,主要原因是:2020年减少法学杂志的发行。。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用于:……(具体情况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列);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用于:……(具体情况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列);机要通信用车0辆,主要用于:……(具体情况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列);应急保障用车0辆,主要用于:……(具体情况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列);执法执勤用车0,主要用于:……(具体情况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列);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主要用于:……(具体情况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列);离退休干部用车0,主要用于:……(具体情况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列);其他用车0辆,主要是用于……(具体情况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主要是……,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台(套),主要原因是……(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说明变动情况及原因,并说明设备的具体用途);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主要是……,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台(套),主要原因是……(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说明变动情况及原因,并说明设备的具体用途)。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要进一步解释说明,具体可参阅中央主管部门公开内容。)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单位,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雪枫    联系电话:0471-6915141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附件:决算公开表-自治区法学会.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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